功能描述:修剪对象以适合其他对象的边。可将剪切边和待修剪的对象投影到当前用户坐标系 (UCS) 的 XY 平面上。
命令访问:
图标:
菜单项:修改>修剪
功能区:常用>修改>修剪
工具栏:修改>修剪
命令行:TRIM
命令别名:TR
命令行信息: 命令行将根据修剪的模式显示不同的提示信息
快速模式:
当前设置:投影=UCS, 边=无, 模式=快速
选择要修剪的对象,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,或
[窗交(C)/模式(O)/投影(P)/删除(R)/放弃(U)]:
标准模式:
当前设置:投影=UCS, 边=无, 模式=标准
选择剪切边...
选择对象或 [模式(O)] <全部选择>:
选择要修剪的对象,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,或
[栏选(F)/窗交(C)/模式(O)/投影(P)/边(E)/删除(R)/放弃(U)]:
选择剪切边
指定一个或多个对象以用作修剪边界。 TRIM 将剪切边和要修剪的对象投影到当前用户坐标系 (UCS) 的 XY 平面上。 在“快速”模式下,选择不与边界相交的对象会删除该对象。全部选择
指定图形中的所有对象都可以用作修剪边界。选择要修剪的对象
指定修剪对象。选择修剪对象提示将会重复,因此可以选择多个修剪对象。按 ENTER 键退出命令。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
按住 Shift 键并选择可延伸选定对象,而不是修剪。栏选
选择与选择栏相交的所有对象。选择栏是一系列临时线段,它们是用两个或多个栏选点指定的。选择栏不构成闭合环。指定第一个栏选点:
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[放弃(U)]:
指定下一个栏选点或 [放弃(U)]:
窗交
选择矩形区域(由两点确定)内部或与之相交的对象。指定第一个角点:
指定对角点:
模式
有两种模式可用于修剪对象:“快速”模式和“标准”模式。默认修剪模式设置为“快速”,该模式使用所有对象作为潜在剪切边,如果设置为“标准”,该模式将提示您选择剪切边。投影
在修剪对象时使用投影模式。输入投影选项 [无(N)/UCS(U)/视图(V)] <UCS>:
- 无: 修剪时无投影,只修剪在三维空间中与剪切边相交的对象。
- UCS: 修剪在三维空间中不与剪切边相交的对象,并投影在当前用户坐标系 XY 平面上。
- 视图: 修剪当前视图中与边界相交的对象,并沿当前视图方向投影。
边
修剪对象的假想边界或与之在三维空间相交的对象。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[延伸(E)/不延伸(N)] <不延伸>:
- 延伸: 修剪对象在另一对象的假想边界。
- 不延伸: 只修剪对象与另一对象的三维空间交点。